保護珊瑚礁魚類 12海浬內禁用魚槍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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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在這個月預告,要制定魚槍採捕的相關草案,來管制持有合法魚槍的漁民,不得在12海浬之內的海域下海射魚,來保護珊瑚礁魚類。但有漁民認為,真正破壞珊瑚礁魚類生態的是魚網,不是魚槍。
漁業署要制定的「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草案,其中對魚槍使用範圍加嚴,規定在12海浬以外才可以使用,而且不能搭漁船出海,台東的漁民說,台東距離綠島18海浬,這樣管制的範圍重疊,根本是叫漁民要游到30海浬外才能使用合法魚槍打魚,很不合理。
==台東漁民 彭佳聖==
把魚槍辛苦申請來的
又要收回去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 聲音來源 漁業署漁政組長 施俊毅==
海域的資源 沒有像以前那麼好了
我們現在面臨資源枯竭的狀況
所以我們資源就必須要加強來管理
漁業署限制魚槍使用,主要考量是保護近海珊瑚礁魚類的生存,但漁民認為,漁業資源枯竭應該是立法禁止使用網目小的魚網才對、不是魚槍。學者也認為,漁業署應該先參考國際其他國家對魚槍的管理,並且調查畫定國內需要漁業資源保護的地區,再來限制使用魚槍捕魚,才是真正兼顧保障漁民和生態保育的漁業管理辦法。
==台東大學助理教授 蔡政良==
哪一個區域是屬於生態保育區
至少要保育多久
這段期間內不行
視這個生態調查以後
再決定是不是要開放
這才真正的管理
漁業署制定的「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草案,目前還在公告徵求各界意見,5月15號就會送立法院審查。
記者 章明哲 台東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