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評鑑4年1次 等第制改"合格與否"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長照服務法預定6月3號正式上路,長照評鑑機構的標準,將從原來的「優甲乙丙丁」等第制,改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避免有機構、藉此哄抬價格,而且無論是居家式、社區式或住宿式機構,每4年評鑑一次,確保服務品質。
為了加強長照2.0政策推行,衛福部推出新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將養護機構、護理之家等評鑑標準做整合,也就是未來不管是居家式、社區式或住宿式機構,每4年需接受一次長照評鑑,而且標準也從原來的「優甲乙丙丁」等第制,改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衛福部照護司長 蔡淑鳳==
優甲乙丙丁 這個是用等第
是用一個分數
它確實是可以呈現 量上面的差異
但是我們也知道 很多量的差異
不代表一個整體 質的差異
衛福部表示,過去機構評鑑分數,可能差一分、就差一個等第,明明服務品質不錯的機構,被蓋上「乙等」印章,可能就會讓民眾誤以為該機構服務品質差,因此才決定和歐美評鑑標準一致,只採用合格與否來評鑑;對此長照協會也認為,文書競賽的分數沒有意義,也可能被某些機構拿來當作哄抬價格的籌碼,最後還是轉嫁消費者身上。
==台灣長照協會全聯會理事長 崔麟祥==
為了要做滿這個文書(評鑑)
漂漂亮亮的文書出來
所以很多單位也花了不少錢
去做這些工作
那結果呢 變成就是說
優等單位的收費
都比乙等單位收費變高很多
衛福部強調,未來評鑑委員會由衛福部、或地方政府聘任長照專家學者組成,而且評鑑委員必須利益迴避,並負保密義務,而這項新的評鑑辦法草案,預告期有14天,接受外界提出意見,預計6月3號正式上路。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