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溼地擬列保育區 部落憂利用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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溼地保育法實施後,全台42處重要溼地依法應提出保育利用計畫,而名列國國家重要溼地的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溼地,因地處阿美族傳統領域,部落居民當心未來私有土地會被限制利用,希望中央能夠提出完善規劃。 為了讓馬太鞍部落的阿美族人安心,營建署特別在光復鄉舉行溼地法保育利用計畫座談會,與會的民眾幾乎清一色都擔心,溼地變成國家重要保育區後,耕作權會遭到限制。 ==花蓮光復鄉代表會副主席 蔡智輝== 其實這個一旦變成國家化 限制很多的時候 在規劃當中 一定要列入法制化 補助 讓我們80%的私有地在這裡 願意把這個土地 給國家來經營 營建署則是提出解釋,溼地保育利用計畫是為了維持當地生態資源,溼地上的現況農作漁耕只要合法,都不會受到影響,除此之外內政部也會尊重部落會議決定,要是族人不要溼地,保育計畫也不會繼續進行。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 陳繼鳴== 溼地如果劃在你們私有土地上面 你們的所有權 除非我政府 拿一筆錢去徵收 這徵收 還要經過你的同意 一定要溝通好 溝通不好 可以不要做 事實上馬太鞍溼地因阿美族傳統漁撈(巴拉告),已變成觀光重點項目,地方上也不太可能破壞溼地影響永續發展,但溼地法內容因有多項影響當地居民權益,所以在地才會要求中央,必須給予部落和地主參與溼地的規劃機制。 記者 溫嘉楷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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