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外國人投資條例 投審會限期Uber撤資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經濟部投審會認定Uber違反外國人投資條例,最快下周撤銷Uber在台投資許可,未來將不能在台營業。但Uber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收到公文會立刻提起訴願。
經濟部投審會開會決議,Uber以「資訊服務業」申請進入台灣,但實際經營的是載客服務,內容不符,違反外國人投資條例,將要求Uber限期撤資,不得在台經營。
==計程車全聯會理事長 梁平良==
如果投審會還讓他繼續的話
我們當然會再準備再抗爭
不排除也許我們會更激烈的
我們會把台北市的交通做一個癱瘓
而Uber則透過書面聲明表示:對於投審會決議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並說公司沒有提供資訊說明或抗辯的機會,會在收到公文後,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並且強調,將持續日常營運。
不過交通部表示,早已認定Uber違法經營運輸業,就算Uber申請訴願,仍會持續開罰。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 胡迪琦==
我們還是繼續取締
因為只要是沒有依照我們的公路法
來做合法營業的話
這個取締的動作
我們是不會停止的
Uber至今已遭交通部開罰6500萬元,經濟部投審會預計下週四前正式行文Uber,而Uber收到撤資處分後,可決定是否向行政院提訴願與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耗時至少一年半載,在還沒結果之前,Uber還是能繼續營業。
薛宜家 林志堅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