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球場跌傷提國賠 高雄運動局判賠撫慰金5千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高雄有位國小女教師,在2023年擔任國際球賽翻譯志工,卻不慎在走道跌倒受傷。女教師控訴走道路面不平以及高低落差,認為是高市府運動發展局疏於維護道路,憤而提出國賠150萬元。橋頭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應賠償慰撫金5000元。
這裡是高雄鳳山區的沙灘排球場。原告女教師指出,她在2023年8月間擔任亞洲太平洋青少年沙灘巧固球錦標賽翻譯志工時,因球場大樓旁的走道路面高低落差而跌倒,造成右腳踝扭傷、雙膝挫傷及左胸挫傷,後續治療超過200次,身心受到傷害,因而提出醫療費和精神慰撫金共150萬元的國賠。鳳山沙灘排球場除了有沙灘球場,整個公園總面積約6.5公頃;常來此運動的民眾認為,市府已經把路面維護得很好,路面有時破損也屬正常。
民眾薛先生表示,「這還算可以,不像一般高低落差很大還是怎樣,我們在走都好,我們每日都來走。」
法官認為,該走道地磚間高低不一且未密合、多處缺漏,運發局未設置任何警告標誌,已構成公共設施管理缺失,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主祕林建良指出,「本局已修繕該區域地磚、鋪面,未來定期對該處設施巡查與修繕,以確保市民與使用者的步行安全。」
由於原告要求的150萬元國賠,和法官判決的5000元差距實在太大,律師認為,國賠金額取決於法官的自由心證,自然會有差異。
律師王瀚誼分析,「一般人會認為精神上的痛苦會是多少,那法官認為值5000元還在合法的範圍,但是每個法官的自由心證可能會有些出入。」
原告洪姓教師自受傷後提出國賠,今(2026)年暑假又歷經車禍和在家自跌等意外,目前在家長期療養,教職也喊暫停,生活起居由好友照顧。好友轉達,原告的心情好不容易平復下來,不要再受到刺激,因而婉拒受訪,也希望這件事情隨著法院判決落幕。
吳思嬋/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