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官涉施用安非他命 獲緩起訴接受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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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一名劉姓檢察官今(2026)年2月時,遭新北警方查獲涉嫌施用安非他命,新北地檢署13日偵查終結指出,考量其坦承犯行、無毒品前科且有意願接受戒癮治療下,予以緩起訴1年6月,且須完成戒癮治療。劉男所屬的台北地檢署則表示,已啟動個案評鑑,劉男也已主動提出辭呈,並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遭警方查獲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新北地檢署13日宣布偵查終結,予以1年6個月緩起訴處分,並命令被告須完成接受戒癮治療,成為國內罕見現職檢察官涉毒案件。
根據新北檢調查,劉姓檢察官今年2月在新北蘆洲路邊與友人聊天時,因友人疑似使用電子菸遭員警上前盤查,員警並在劉姓檢察官同意下,自其背包搜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 ,劉男經尿液檢查後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坦承確有施用毒品之行為。
承辦檢察官認為,劉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審酌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無施用毒品前科,也有意願接受戒癮治療,經轉介醫療機構由專業醫師評估後,認定本案適合採取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
新北檢指出,緩起訴期間,被告應完成戒癮治療及必要的毒品檢驗,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接受採尿檢驗,以及遵守不得再施用毒品等相關事項。
劉男所屬的北檢對此也發布新聞稿指出,接獲通知後即已啟動內部行政調查,並於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會中認定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有損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已違反《法官法》、《檢察官倫理規範》等規定且情節重大,因此將進行個案評鑑。
不過劉姓檢察官對此事深感歉意與懊悔,已主動遞出辭呈,北檢將函請高等檢察署轉送法務部,以便進行後續人事作業程序;在辭職令生效前,劉姓檢察官將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北檢強調,對於此次事件絕不護短,同時重申對「毒品零容忍」,將在進行平時考核時,落實各項內部控管與風險防範機制, 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