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彰化郵差執勤遭倒塌路樹壓死 二審判公路局應賠176萬元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彰化縣孫姓郵差2024年4月26日執勤途中,遭倒塌的路樹壓死,家屬提國賠求償321萬元,一審台中地院判公路局應賠146萬元,但原告及被告均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二審認原告上訴有理由,近日判決公路局應再給付原告30萬元,總計共賠償176萬餘元,公路局仍可上訴。

孫姓郵差騎著機車冒雨送信,行經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但下一秒,一棵路樹突然倒塌,剛好就砸中郵差,消防隊到場將壓在樹下的郵差救出送醫急救,但最後還是傷重不治;郵差母親認為,公路局沒有維護路樹,才會造成意外,提出國賠,求償321萬元。

孫姓郵差母親表示,「公路局很沒有天良,說什麼(我兒子)他那天休假,下雨還要出去送信。」

意外發生在2024年4月26日中午,台中地院今(2026)年1月一審判決公路局應賠償146萬元,但郵差母親和公路局都提出上訴,公路局認為這起意外不可抗力;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公路局未盡預防之責,需多給付30萬元慰撫金。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指出,「該路樹倒塌因而壓死被害人,應該是根基未穩固定著在土地,且被告事先沒有及時加固或移除,當天適逢有風所造成,被告自應負國家賠償的責任。」

孫姓郵差母親回應,「我今天是很難過,今天就是我們太老實不懂,公路局才會欺人太甚。」

83歲的郵差母親,聽到判決相當不滿,她難過的說,失去兒子以後,每天都無法入眠,認為公路局欺負老實人,所以才拒絕賠償。公路局表示,目前內部初步討論,傾向不再上訴,不過還是要等收到判決書,才會有正式決議。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