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成年兄姊養8名未成年弟妹 澎縣認未達保護程度無緊急安置
打開破敗不堪的門,廁所裏頭一片狼藉;廚房也堆滿了用過的鍋碗瓢盆,甚至飄出異味。澎湖湖西鄉這一個衛生條件不佳的住處,竟是8個孩子的棲身之所。
鄰居阿嬤說:「以前孩子父母還住在這邊的時候,我們就沒看過他們了。」
湖西尖山村一對夫妻陸續生育13名子女,母親在8個月前離家出走,甚至帶走孩子的社福補助帳戶,父親也都不聞不問。剛成年的哥哥姊姊只能外出打工,照顧8名未成年的弟妹。一群未成年孩子擠在大約4坪的隔間,鄰居於心不忍,也曾向民代反映。
鄰居表示,「環境是我們跟志工打掃的,村長都帶我們一起來整理。」
外界質疑,父母放任多名孩子在惡劣的生活環境中,沒有善盡教養責任,為何澎湖縣政府還以「未達保護程度」為由,沒有執行緊急處置?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長周柏雅回應,「就是先跟父母溝通,不行的話,我們將來還是有安置的計畫。」
根據《兒少法》第56條,只要兒童和青少年沒有受適當的養育或照顧,有立即就醫的需求,又或者遭受身心虐待,就可能有安置的必要。不過專家也指出,如果哥哥姊姊等其他照顧者,還是有能力照顧未成年弟妹,加上孩子沒有立即的生命危害,基本上就不會進入安置流程。
另外,安置床位和人力都有限,社福團體呼籲,地方政府先提供住屋、就學、物資等援助,以「穩定孩子生存」為優先。
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認為,「 地方政府有沒有一些預防性的工作、支持性的工作可以做,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說,假使我們現在已經發現他們家的狀態,是手足在撫養或者是照顧更小的這些孩子,那我們有沒有一些實質上的協助;第三個是,假使真的有需要去做安置的話,那政府應該要去做準備,那個準備是我們到底有沒有更多的床位。」
社福團體提醒,強制安置相當於會拆散家庭成員,是社會安全網最後一道防線,卻未必是最佳解方。地方的社工、衛生局應該做更詳細的訪查;如果家長不配合,也應該請警局協助,建立跨部門的合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