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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建商收2600萬拖延未動工 北市危老都更住戶提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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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棟老建物,5年前進行危老都更、拆屋後,遲遲找不到建商營造,直到去(2025)年有建商上門,表示可以著手營造。不過住戶指控,建商取走營建資金約2600萬後,卻用各種理由,拖延不開工,造成住戶流離失所,今(4)日提出詐欺告訴,希望司法還他們公道。

北市中正區巷弄內出現這塊建地,不過建地內堆著建屋的碎石、鋼筋,營造告示牌上,寫明2011年要施工,今年就要完工,如今卻還是沒有動工的跡象。住戶出面指控,他們原本居住的老建物,5年前危老都更,拆屋後卻因為原物料上漲因素,遲遲找不到建商營造,沒想到去年有建商上門,表示可以著手營造,取走營建資金約2600萬後,卻用各種理由,拖延不開工。

住戶馬先生說道,「6月預定動工日前,又說不能開工,我們了解是,他把那個錢拿去用在別的地方,說我們要再造這房子的話,他希望我們再拿一筆錢出來。」

住戶張先生提及,「這個作法我們不能苟同,租屋處沒有電梯,就是每天要爬樓梯。」

住戶指控,原本合約明訂6月底,要完成5樓底版,8月要完成7樓底版,卻沒有遲遲履行,甚至要求他們,要再拿出上千萬資金才肯動工,讓他們飽受貸款和租金壓力,透過市議員協助,向檢方提起詐欺告訴。

住戶委任律師何謹言指出,「拿錢卻沒有去履行動工,這跟一般的這個民事糾紛其實是不太一樣的,我們也呼籲希望地檢署能夠嚴正的偵辦這個案件,不要當作一般的民事糾紛。」

記者致電建商,建商不願受訪,強調已經安排8月中旬,和住戶進行調解。對此,熟悉危老都更的律師建議,都更屋主如果要和建商協議合建,簽約時一定要注意履約施行細節。

律師高宏銘表示,「地主、建商、銀行,他們其實是一個三方關係,然後最好就是銀行來保證一定會把它蓋完,這樣通常是對地主來講是最有保障的,你要降低風險,那你自然就可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律師強調,實務上,住戶如果當初簽約,沒有弄清楚自身權益,或是簽約時,退場機制不明確,導致合約成為萬年合約,一旦遇到建照過期,就可能變成爛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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