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因擦撞瑪莎拉蒂遭毆 2共犯判3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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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2021年11月,1名宋姓男大生開車時,不慎擦撞1部名車,遭車上3人持球棒猛烈毆打重傷,險些喪命。其中張姓主嫌被判刑9年定讞,目前入監服刑中。而同案2名李姓及陳姓共犯,最高法院在今(31)日做出最終判決,駁回2人上訴,依共同犯傷害致重傷害罪,各判處3年10個月徒刑,全案定讞。而宋姓男大生母親表示無奈接受,但也擔心如果之後有假釋機會,這樣的刑度難有教化目的。
2021年11月7日凌晨,當時就讀逢甲大學一年級的宋姓男大生,開車行經台中市台灣大道與河南路口,不慎與1輛名車發生擦撞。而車上3人將宋姓男大生強押下車,隨即猛踹痛毆,導致宋姓男大生重傷、險些喪命。而張姓主嫌二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定讞,目前已入監服刑。而陳姓及李姓共犯部分,案經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判處2人各3年10個月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也做出裁定。
最高法院刑事副發言人宋松璟表示,「被告2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主張原審認定事實違誤、量刑過重。本院認為,原判決採證認事均無違法,量刑妥適。被告2人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駁回上訴確定,全案定讞。」
全案歷經多次審理定讞,但對受害家庭來說,傷痛還是無法抹滅。宋姓男大生的母親表示,兒子被打到眼睛斜視,恐怕無法恢復正常視力,學業也因此延宕。面對結果,她表示無奈接受,但也認為難有教化的目的。
宋姓男大生母親指出,「對我來講,我最怕就是3人會被假釋出來、提早出獄。要教化的話,我覺得這樣的刑度其實是不夠的。畢竟說我們不知道,他們在監獄中受到怎樣的對待,或是說他其實在裡面,就是人家所謂的深造而已。」
而法界認為,法院在刑度的裁量上,對於本案3人的量刑,兼顧犯罪事實與社會懲戒的考量,量刑屬適當。
律師林瓊嘉認為,「2人共犯架住被害人,防止其脫逃、反抗。雖然這2位沒有殺人犯意,但是傷害行為導致被害人成重傷,量刑均屬適當合法。」
律師認為,2名共犯和主嫌相比,雖然沒有實際施暴,但有參與幫忙,依據經驗法則、論理法則與比例原則,最高法院就會尊重二審的量刑。這起街頭暴力案雖然在判決劃下句點,但受害者及其家屬還要漫長復健與心理重建。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