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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2前廠長涉貪 一審分別判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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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的核二廠長曾文煌與林口發電廠長朱允中,在任職期間涉嫌利用採購案收賄,分別收取220萬元及80萬元賄款。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依貪污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處曾文煌7年徒刑、朱允中9年徒刑,行賄業者則獲緩刑,全案可上訴。

時任的台電核二廠長曾文煌,任內涉嫌利用採購案,多次向廠商收賄,護航得標、通過驗收;被控得手的220萬元更藏在住家天花板。全案審理將近一年,台北地院20日宣判,一審依貪污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處曾文煌7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不僅曾文煌一審被判有罪,林口火力發電廠前廠長朱允中,同樣被查出在任期間以相同手法收賄,就怕東窗事發,更涉嫌與廠商協議把80萬賄款暫放業者帳戶,要求買股投資,一審被判9年刑期、褫奪公權4年;全案行賄的郝姓業者則是被判1年6個月,緩刑4年,但得向公庫支付200萬元。

台電發言人黃美蓮表示,「曾姓的前主管,他因為坦承犯行,且有具體事證,所以我們已經在2026年的4月都將他依規定來予以免職。至於這個朱姓主管,因為他沒有認罪,所以我們從2025年4月就將他停職到目前,那他現在這個部分已經送到懲戒法院。」

這起涉案醜聞經檢方擴大偵辦,懷疑早在7、8年前的採購案就有人員收賄,延燒成核二廠集體貪污風波,今(2026)年6月再度發動搜索,當時的陳姓副廠長、朱姓課長與劉姓經理等人都被帶回偵辦,也二次約談曾文煌,訊後原本被以科技設備監控的他,再度遭羈押。

涉貪公務員也有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被控收賄超過2000萬,一度在宣判前夕破壞電子監控設備,逃逸藏匿,這起涉貪污案外案,如今橋頭地檢署也將全案偵結。

檢方查出,徐漢的林姓友人涉嫌共同協助策畫逃亡,將他藏匿在偏僻山區,後續將安排偷渡出境,但在潛逃海外前被及時查獲,如今都被依藏匿人犯等罪嫌起訴。至於徐漢因為貪污一審已被刑25年,現在也再涉棄保潛逃等罪嫌,遭到起訴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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