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控清潔萬能粉無效提告 業者獲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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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男子多年來在全台銷售一款清潔萬能粉,還安排友人喬裝顧客,營造熱賣假象,藉此吸引雜貨店業者購買。但店家事後接獲反映,萬能粉根本洗不乾淨,對這名男子提告詐欺。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定,因為無法證明完全無效,加上交易過程並無強制或脅迫,最終判決無罪定讞。
陳姓男子載著滿車的清潔萬能粉在全台巡迴推銷,4年前他到彰化這間雜貨店銷售,宣稱這是工廠專用的清潔粉,過程中有另一名男子直接掏錢購買,讓雜貨店老闆娘誤以為產品真的熱銷,花了1萬元買下100包,但賣出後陸續接獲消費者抱怨無效,店家因此對陳姓男子提告。
當事店家老闆娘指出,「賣的時候跟我說這是黑手用來洗手的,真的有這種東西,我問有跟我買那包去用的人,他說沒用啦,我早就丟掉了。」
檢方調查,陳男四處兜售清潔萬能粉,已有新北、台中、屏東、台南等地的店家受害並提告,均獲不起處分。彰化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認為,因為沒辦法檢驗清潔粉的效用,很難認定屬於詐欺;二審法官也持同樣看法,加上雙方交易過程無強制及脅迫,判陳姓男子無罪定讞。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說明,「且本案送鑑定後,亦認為目前並無統一明確的標準可以檢驗該產品之清潔效用,也就是檢察官尚無法提出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所販售之萬能清潔粉毫無清潔效果。」
律師鄭智文指出,「清潔劑是否有效也涉及使用手法、使用量及操作方式等非常多因素的影響,所以並沒有統一標準方法可檢驗效用。」
刑事判決無罪定讞,雜貨店老闆表示,事後對方已經願意退回1萬元的貨款,雙方已達成和解。
有律師提醒,面對不明的當街推銷,消費者最好當場要求實測,以免發生糾紛時在法律追訴上可能面臨舉證困難。
洪詩宸/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