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社會處人員涉收賄 法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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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社區發展合作科葉姓約用人員涉嫌長期向社區收取賄款,協助以不實照片、收據協助辦理長照補助經費。全案檢方指揮廉政署偵辦,搜索社會處並帶回涉案人員約談,葉姓人員以《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法院裁定准押,是否有其他人員涉案,檢方目前還債偵查釐清中。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爆發貪瀆案件,檢廉接獲檢舉,社會發展合作科葉姓約用人員涉嫌長期向社區收取千元不等的賄款,協助社區以不實照片、收據和發票請領長照補助,葉姓約聘人員複訊後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法院准押。
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指出,「本件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且這個所犯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所以有逃亡之虞,所以准予羈押。」
檢廉4日上午前往社會處搜索,帶回相關資料並約談涉案人員。經查此案葉姓約用人員後續還向社區要求提高賄款,但社區不從,想依往例辦理,後續申請補助就遭到刁難,社區不滿因此向廉政署檢舉。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周欣怡回應,「我們社會處在輔導社區做一個長照業務的時候,都會進行書面以及實地審查,如有任何人涉及不法的情事,都會應該負起民事跟刑事的相關責任。」
縣政府表示,後續會配合司法調查,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處理。葉女案發後還刪除通訊紀錄,企圖掩蓋犯罪事實,因葉女轄管多個協會,經手補助高達上千萬元,檢方不排除擴大偵辦,追查是否還有向其他單位索賄,以及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公務員涉案。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