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恐嚇、開車衝撞房東與室友 台灣背包客遭澳洲判刑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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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背包客洪彩微(音譯)因在澳洲接連犯下縱火、勒索、入室竊盜與危險駕駛等行為,於當地4日遭墨爾本法院判處6年2個月徒刑,且最快4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據澳媒報導,洪彩微是因與室友相處不融洽、被房東退租,而實施一系列報復行動,受害者則稱呼她是「來自地獄的室友」。
赴澳打工度假的台灣背包客洪彩微(音譯,Tsai-Wei Hung),因犯下4項縱火罪及勒索、入室竊盜、危險駕駛等一系列報復行動,4日遭墨爾本法院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罰款1000澳幣,以及吊銷及取消駕照2年。
審理此案的法官格溫(Carolene Gwynn)形容洪女,「對受害者的敵意不僅明顯存在,憤怒更像是不斷翻湧、逐漸惡化,因此展開一場令人恐懼的報復行動。」
澳媒指出,洪彩微是在2022年前往澳洲打工度假,隨後於2023年12月搬至墨爾本,並與3位室友在當地克萊德北(Clyde North)合租一棟房子,但彼此相處不愉快。
2024年3月,房東出面要求洪彩微搬離,洪女因此產生不滿,除朝車庫扔擲雞蛋外,還駕車衝向房東與其中一名室友,直到距離2人僅1公尺處才急煞,隨後洪女轉向衝撞車庫,並在損壞捲門及車庫內的3輛車後逃逸。
隔日凌晨洪女再從已被撞壞的車庫潛入,並破壞仍停在車庫內的車輛,導致其中2輛車報廢。洪女事後則向警方供稱,此舉「只是想嚇嚇他們。」
相隔3個月後,洪女於6月10日再度回到該地發起報復行動,她在前租屋處前門縱火燒毀2車,並向房東勒索3萬澳幣(約新台幣66萬元)。
隔日租戶們隨即搬到張姓房東位於伯威克的住處,但6月12日清晨,洪女又出現在房東的房子外,並一邊以台語罵髒話一邊動手縱火,所幸現場地面為混凝土,火勢很快便自行熄滅,無人受傷。
《坎培拉日報》報導提及,受害者形容洪彩微是「來自地獄的室友」;而在宣判過程中,洪女還因情緒激動導致庭訊一度暫停。
澳洲公廣集團SBS指出,洪女被捕至今已被羈押約600天,這段時間將計入刑期,相當於已服刑1年7個月;根據判決內容,洪彩微至少需服刑4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