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恐嚇、開車衝撞房東與室友 台灣背包客遭澳洲判刑6年2月
赴澳打工度假的台灣背包客洪采薇(音譯,Tsai-Wei Hung),因犯下4項縱火罪及勒索、入室竊盜、危險駕駛等一系列暴力報復行動,4日遭墨爾本法院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罰款1000澳幣,以及吊銷及取消駕照2年。
審理此案的法官格溫(Carolene Gwynn)形容洪女,「對受害者的敵意不僅明顯存在,憤怒更像是不斷翻湧、逐漸惡化,因此展開一場令人恐懼的報復行動。」
澳媒指出,洪采薇是在2022年前往澳洲打工度假,隨後於2023年12月搬至墨爾本,並與3位室友在當地克萊德北(Clyde North)合租一棟房子,但彼此相處不愉快。
2024年3月,房東出面要求洪采薇搬離,洪女因此產生不滿,除朝車庫扔擲雞蛋外,還駕車衝向房東與其中一名室友,直到距離2人僅1公尺處才急煞,隨後洪女轉向衝撞車庫,並在損壞捲門及車庫內的3輛車後逃逸。
隔日凌晨洪女再從已被撞壞的車庫潛入,並破壞仍停在車庫內的車輛,導致其中2輛車報廢。洪女事後則向警方供稱,此舉「只是想嚇嚇他們。」
相隔3個月後,洪女於6月10日再度回到該地發起報復行動,她在前租屋處前門縱火燒毀2車,並向房東勒索3萬澳幣(約新台幣66萬元)。
隔日租戶與房東一家共7人雖馬上搬到張姓房東位於伯威克的另一住處躲避,但6月12日清晨,洪女又出現在伯威克的房子外,並在以中文大喊「去死」後動手縱火,所幸現場地面為混凝土,火勢很快便自行熄滅,無人受傷。
《坎培拉日報》報導提及,受害者形容洪采薇是「來自地獄的室友」;而在宣判過程中,洪女還因情緒激動導致庭訊一度暫停。
澳洲公廣集團SBS指出,洪女被捕至今已被羈押約600天,這段時間將計入刑期,相當於已服刑1年7個月;根據判決內容,洪采薇至少需服刑4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