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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囤積自治條例最快2月上路 違者最高可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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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上週一起火警因屋內囤積大量雜物,釀成住戶死傷和消防員殉職悲劇,囤積戶問題再次浮上檯面。桃園為降低火災風險,去(2025)年通過「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草案」,今(2026)年1月送行政院核定,私有區域清理將有專法,最快2、3月即可上路實施,違者最高罰3000元。

基隆上週發生一起暗夜大火,屋內堆滿雜物助長火勢,造成搶救困難,釀成住戶死傷和消防員殉職悲劇,也讓囤積戶問題再次浮上檯面。有住戶愛囤積,鄰居除了擔心也很無奈。

附近住戶陳先生表示,「會擔心呀,前兩天彰化社頭又是一個垃圾屋就是會火災呀,我們會害怕。裡面都是囤積物呀,1樓到3樓都是堆滿的呀。」

附近住戶劉女士說道,「會擔心,會怕呀,有危險的火災這樣的話。」

清完沒多久門口又堆得滿滿的物品,桃園市府在2020年一場囤積物住宅火警後,曾盤點全市囤積戶超過200戶,事後透過桃樂資收站資收物兌換或以市民卡加值,多數囤積戶已逐步清出堆積物,少數持續堆積問題。目前定期巡查堆積狀況,戶外若影響公眾可執行清理,但室內部分卻難以強制力介入。

桃園市環境管理處長張書豪說明,「他必須要透過跨機關的合作,以往的問題單純會以清除,然後恢復家容的狀況來執行,但是復發的可能性也非常的高。」

考量現行法規對囤積缺乏明確規範,桃園市去年通過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草案,今年1月送行政院核定,最快2、3月上路實施,違者最高罰3000元,並得按次處罰,也將囤積行為認定、稽查處理及跨機關多元協處同步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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