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爭議 今行政訴訟首開庭

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開發案日前環評審查通過,但地方質疑開發地點鄰近明德水庫,環評有瑕疵,提出行政訴訟,今(15)日首次開庭,40多位自救會成員到場表達訴求,希望能撤銷環評結論,不過苗栗縣環保局和業者都表示一切合乎法規,會持續和地方溝通。

「環評訴訟才開始,污染開發請停止」頭綁布條單手握拳表達抗議,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開發案,日前環評審查通過,地方質疑開發地點鄰近明德水庫,將污染水源並衝擊當地交通與觀光,組自救會提行政訴訟,15日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首度開庭,自救會40多位成員到場表達訴求。

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長謝文達表示,「設置的場地距離我們的水源保護區不到1000公尺的距離,這在法規上的話,是有很大缺失的部分。」

反大桃坪土石資源堆置場自救會會長李禮爐也說道,「造橋鄉公所代表會村長的話,還有那些都沒有知道,他們偷偷摸摸的去,到呈遞環保局通過以後,26個單位來背書說OK。」

自救會認為,開發案違反《環評作業準則》與《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希望法院能撤銷環評結論,並要求縣府重啟環評。不過苗栗縣環保局表示,環評過程經過多次專業討論審查,一切依法行政。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陳華盛對此回應,「環評委員經過專案小組多少次,專業老師審查認為沒有問題才通過的,他們也向中央環境部申請訴願,他們也輸了嘛,我公務人員依法辦理的事情,很多是他們自己的認知。」

瑞均土地開發建設公司負責人呂沛霖也表示,「其實我們水的流向,是另外一個集水區,水不會往明德水庫流,確定最後的審查結果是合規,我想噴這口水我們也是尊重。」

業者強調,土石方堆置場水文流向不會進入明德水庫,廢土清運車平均1小時21輛進出為最大值評估,皆在安全容許值內,且每周僅營業4至5天,會避開六日,不會影響觀光,目前開發案正進行水保工程施作,預計最快半年後完工,會持續與地方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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