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一輛遊覽車行經宜蘭壯圍鄉191縣道一處路口迴轉時,差點撞上一名騎乘警用機車的女警,民眾見狀將行車紀錄器PO網,直呼差點發生死亡車禍。警方表示,該迴轉道有停止號誌,但遊覽車司機卻未依標示先停車再開,恐違反《道交條例》,會通知駕駛到案。
中秋連假期間,宜蘭一名女警騎乘機車要執行高乘載管制勤務,行經國5側車道的191縣道時從迴轉道出來的遊覽車突然出現,差點就撞上女警騎乘的機車,民眾看見後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網,直呼差點發生死亡事故很危險。
宜蘭警分局組長張又升說明,「經查該迴轉道明確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並繪設停止線,車輛駕駛人欲迴轉時應先停車觀察,停讓191縣道車輛優先直行。」
警方表示,該迴轉道明確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也繪設停止線,車輛駕駛人應先停車觀察,停讓191縣道車輛優先直行,認為安全時始得再開。遊覽車駕駛行為涉嫌違反《道交條例》,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將通知遊覽車駕駛到案說明。
191縣道位於國5下方,車流量大,整條縣道要迴轉或左轉都需經過迴轉道,但附近民眾說這些迴轉道沒有號誌,時常發生車禍,已向公部門反映多次應增設號誌。
附近店家指出,「這個路口我們已經跟警察、縣警局也都反應過了,請他們說弄個紅綠燈還是什麼。」
警方表示,迴轉道不算路口,不會設置紅綠燈號誌,當地已經有停車再開等標誌,還是呼籲駕駛人行經迴轉道時應按照標誌標線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