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鈔機清點鈔票,確定5萬現金無誤,災民手中這筆錢,就是花蓮縣府發放的慰助金,3日起開放領取,多處的發放據點,一早都擠滿人潮,有人提前2小時抽空到場等待。
大華村受災戶說:「是第一位來的,怕人多啊,家裡還有很多事情要回去忙啊。」
發放第1天,現場就有狀況,不少年長災民白跑一趟,因為身上沒證件,得先補辦或找村長開證明,因此只能默默離開。
北富村受災戶黃女士表示,「皮包都掉了,身分證、錢包都沒有。」
不僅缺證件不能領,縣府原訂的受災戶範圍,也未列入大馬村、大華村的部分鄰里,引起部分災戶不滿,原民部落青年組成的自救會,更揚言發起陳情,縣府緊急更新,把兩村全戶都納入。
fata'an自救會網路媒體組長里新.哈魯蔚說:「縣府跟中央說受災戶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對我們fata'an來說,我們整個部落都受災了,我不論有沒有淹水。」
花蓮縣農業處長陳淑雯指出,「光復鄉有8個村是全村來發放的一個原則,那另外大全、大進的民眾,如果不是在本來被劃設的影響範圍的保全戶的話,但有實際的受災狀況,那請去公所辦理相關的受災登記。」
在光復鄉地區,儘管已做調整,但鳳林鎮部分,只有長橋里保全戶能領,山興里有住戶,無奈住家也受災,卻不在發放名冊中,鎮公所則先盤點出15戶,發放每戶2萬元的急難救助金。
鳳林鎮長林建平表示,「實際上他們是受到財產的一個損害,但是在保全戶的名單裡面,都沒有他們的名字,這個就是我們地方政府積極來向上級反映。」
中央救災中心前進指揮所總協調官季連成指出,「那補助是補助戶籍的這個住戶,但是真正在這邊住的實質住戶,工作人員,也請縣府要取考量認定範圍。」
中央則建議地方,災民標準能夠從寬認定,尤其部分受災戶,在當地工作並未設籍,也該一併考量。另外,第一階段已撥款1.6億多元,用於死亡、失蹤賑助,以及每戶5萬元的家戶清理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