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0歲吳姓老婦人,昨(13)日騎電動代步車,沿著台1線、苗栗縣後龍路段往南行駛,但在116公里處從外側車道左轉,與直行重機碰撞,婦人送醫傷重不治,詳細事故原因警方正調查釐清。而交通團體表示,電動代步車路權視為行人,有穿越的需求,應從交通工程來改善。
監視器拍下,婦人騎著電動代步車,但行經這個路段時卻直接左轉跨越車道,後方的重機騎士剎車不及直接撞上,婦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重機騎士及另一名乘客也多處擦挫傷。
苗栗後龍消防分隊隊員黃士柏表示,「兩名重機騎士患者身體多處擦傷、意識清楚,另一名電動代步車80歲女性患者現場OHCA。」
意外發生在13日上午、台一線苗栗後龍路段,當時婦人沿著南下路段,行駛在慢車道,卻在行經116公里處,疑似想到道路對面,以切西瓜的方式橫越,當時翟姓重機騎士應變不及發生意外。
警方初步排除雙方酒駕,詳細肇事原因還要釐清。而交通團體表示,應確實了解,當地是否有行人穿越的需求。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提到,「我們先講電動代步車法規,基本是行人輔具,所以基本上它要走的地方應該是在人行空間。現況人行空間常常被占用,就是當地沒畫人行道或人行道不通暢而騎上道路,我們可把長者電動代步車騎上車道的行為,視為人走在車道上。」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電動代步車屬個人行動輔具,依路權應視為行人,而當地多為聚落散居的居住型態,如果該路段有行人穿越的需求,應該考量設置橫越天橋,設置感應式或手動號誌,以及增加行人庇護設施等方式,避免類似意外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