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甲區一處農地,非法堆置1200公噸廚餘殘渣廢棄物,長年散發惡臭遭民眾檢舉。檢警環成立專案小組發現,鐘姓地主與彰化一間再利用公司合謀,以「假買賣真堆置」的手法犯案,還意圖販售劣質肥料。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鐘嫌等10人依《廢清法》起訴。
檢警環專案小組來到台中市大甲區一處農地,現場非法堆置上千噸的廚餘殘渣廢棄物、臭氣熏天。今(2025)年2月台中市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檢警調查後於5月發動搜索,查獲鐘姓地主涉案,附近民眾說,當地的惡臭已經持續2、3年。
附近民眾說,「糞坑的味道,大便那樣的味道,差不多2、3年有了。」
警方表示,這是彰化一間合法再利用公司,收受廚餘原料,利用生物分解製成飼料與肥料,與鐘姓地主合謀涉嫌以假買賣真堆置的手法,表面上以每公斤0.6元買賣肥料,但實際上以每車6000元代價,非法堆置1200公噸廚餘殘渣廢棄物於農地上。
警方搜索範圍也包括再利用公司,發現收受廢棄物、產出數量與申報明顯不符,台中地檢署近期偵查終結,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鐘姓地主、葉姓再利用公司負責人等10人。
保七總隊三大隊中區副中隊長林煒程指出,「彰化某再利用公司因為廠址空間不足,竟然未循再利用製程而與鐘姓地主合謀,利用假買賣、真堆置之方式,規避主管機關之查緝,實際上將未完成處理之廚餘殘渣廢棄物,派車堆置在鐘姓地主土地上,總計非法堆置廢棄物超過1200公噸。」
台中市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股長蔡欽文表示,「非法從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務,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查扣業者破碎機等證物,檢方複訊後裁定葉姓主嫌等3人,以3至10萬元交保,並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鐘姓地主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鐘姓地主還涉嫌假借再利用機構名義,想再賣出劣質肥料,相關人等可依《廢清法》處1至5年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