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保署總隊長李健育涉性侵案 檢偵查終結以10罪起訴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李健育,涉嫌在2022年、2023年利用公務出差的機會,對多名女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多次猥褻及性侵害,今(2025)年4月被台中地檢署拘提後,收押在台中看守所。而台中地檢署也在今(13)日偵查終結,將李健育依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與強制性交4名女性,共計10罪起訴,建請台中地方法院從重量刑。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涉嫌藉著權勢,對多名女性性侵害及性騷擾,台中檢方4月份對他進行搜索並拘提,並向法院聲押獲准。而案件在13日偵查終結,認定被告共涉犯10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宏昌指出,「審酌被告身為機關首長,本應作為全體同仁之表率,竟為逞一己私慾,嚴重敗壞機關之形象,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抹滅之重大傷害。」

檢方認定,李健育涉犯6個強制猥褻罪、3個利用權勢猥褻罪、1個強制性交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李健育涉嫌在2022到2023年間利用公務、出差的機會,對多名女性性侵害及性騷,對象包括同仁、訓練班學員甚至外部廠商的女員工,共計有4名被害人。

監察院雖然去(2024)年11月也對環境部提出糾正,但當初揭發的前立委陳椒華認為,現行法規對於受害者保護仍不足。

前立委陳椒華說:「《公務人員服務法》或者是公務人員相關的舉發規定不足。另外,目前公務人員單位這些調查都是內部調查,內部調查的話,大部分都是被掩蓋住了。」

陳椒華認為應該修法,加強對吹哨者及被害者的保護。而婦女團體表示,職場裡出現權勢性騷,往往是在加害者及被害者,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發生,被害者如果遇到了,還是要在第一時間保全證據。

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主任馬梅芬表示,「如果被害人要處理的過程,那個證據是不是可以被保全,這件事情是很困難的,所以是不是可以冷靜地去把一些相關資訊留下來。」

勵馨基金會表示,除了被害者要勇於站出來,職場端更應給予被害者保障,對類似事件處理程序及教育都要提升,才能確保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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