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採4階段納管VASP 明定虛擬資產詐欺課刑責

立法院財委會今(12)日舉行《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金管會表示,針對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管理,已分成4階段納管,專法草案也明定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將課刑事責任。金管會強調,歡迎體質良好的國際業者落地台灣,能為台灣市場注入活水,同時呼籲業者得安全合規。

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上午登場,財委會邀集學者、律師和公協會代表給予建議。

台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協會理事長簡書永指出,「為了避免台灣就是成為淺碟市場,實在是應該要串接,鼓勵業者串接全球流動性良好的彈性的法規及開放的市場,它才能真正吸引體質良好的國際業者來台落地。」

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鄭婷嫻表示,「就它的產業經濟規模去做一個明確的分級,我們可以再讓管理可以更加地彈性化,也讓我們的交易人知道說它面臨到的風險是大是小。」

目前,金管會已經分4個階段納管VASP,也就是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首先,發布《洗錢防制辦法》,再來要設立同業公會、制定自律規範,針對非法業者要課刑事責任,最後則要推動虛擬資產管理專法立法。

金管會強調,為了保護交易人,明定因為提供虛擬資產業務對客戶產生債務時,客戶能就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債權等保護措施。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說明,「配合我國法規監理機關、執法機關的需求的業者,為我們的市場注入活水,在一個安全合規的一個前提下。」

央行業務局長謝鳳瑛則提到,「資產的分別管理就是你的資產你怎麼管的,這部分一定要有資訊上的揭露,將來如果消費者要贖回這個法幣,你一定要有充分的準備正常讓他贖回,否則消費者是沒辦法做到完全的一個保障。」

央行指出,目前穩定幣主要作為虛擬市場的交易媒介,交易金額占超過8成,呼籲作為支付用途的穩定幣,應該和現行電子支付受到相同監管,避免監管套利和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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