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4前黨工涉共諜案遭起訴 檢方依《國安法》最高求刑1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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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多位前黨工日前陸續被查出涉共諜案,北檢今(10)日偵結起訴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與前總統府辦公室諮議吳尚雨等4人,分別建請法院量處黃2罪共9年與8年以上有期徒刑,合計求處18年6個月、邱7年、何9年、吳5年。另外沒收黃取榮與邱世元各自收受607萬與221萬餘元的不法報酬。
台北地檢署10日偵查終結民進黨前黨工涉共諜案,並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前總統府辦公室諮議吳尚雨、以及曾任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的何仁傑等4人。目前4名被告均在押,案件將由台北地院審理。
檢方起訴書指出,黃取榮與邱世元為獲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串聯何仁傑與吳尚雨刺探、蒐集國家機密,再由黃取榮透過特定通訊軟體傳送給中方,整體犯行時間長,對國安造成重大危害。
檢方表示,4名被告均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其中黃取榮與何仁傑兩人在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且屢次編造謊言,意圖誤導偵辦方向,因此建請法院量處黃取榮2罪共9年與8年以上有期徒刑,合計求處18年6個月、何仁傑9年徒刑;邱世元與吳尚雨則在偵查中作出自白,分別建請量處7年及5年徒刑。
另外針對黃取榮、邱世元兩人涉犯《洗錢防制法》情節,檢方也分別對兩人求處1年半、1年徒刑,並沒收兩人各自收受607萬餘元及221萬餘元之不法報酬。
至於黃取榮為中國發展組織、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的部分,台灣高等檢察署也在同日提起公訴。高檢署指出,黃取榮圖謀個人經濟私利,為中國在台接觸、吸收國人,藉以刺探、收集我國政府機關之機敏資訊,建請高等法院量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高檢署也在黃取榮住處扣得約90萬元的新台幣、港幣、澳門幣及人民幣現金,並依規定聲請沒收。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