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有民眾在路上開車,看見前方駕駛抱著一隻狗開車,且狗幾乎有半個身體趴在車窗外,直呼真的是危險駕駛。警方表示這樣的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民眾在路上開車車,卻發現前方駕駛竟抱著一隻狗,且狗將近一半的身體還趴在車窗外,直呼根本是危險駕駛。
宜蘭縣民蘇先生表示,「就看到我右邊有一輛車都會有一隻狗趴在駕駛座的窗戶外面,我看到的時候其實當下是覺得滿傻眼,滿危險而且在行進間。」
該駕駛邊開車邊摸狗頭且狗幾乎遮到後視鏡,民眾表示這樣的駕駛行為真的很危險,也憂心如果狗一緊張跳出車外,恐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民眾楊小姐認為,「就是他可能不太容易看到後照鏡,可能會容易發生車禍之類的。」
民眾吳小姐回應,「我是怕說狗如果掉出來的話,後面有車子不小心輾過牠,那責任是誰的。」
警方表示,該駕駛人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載運人、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宜蘭縣政府交通隊分隊長李瑋說明,「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警方指出,汽車駕駛人行為,可被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提醒駕駛人如有載運寵物時應繫妥寵物或使用寵物籃,避免讓寵物伸出窗外,以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