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消保官人均1年處理1760案 法務局坦言人力不足

桃園市去(2024)年消費爭議案件多達8808件卻僅有5位消保官,平均每人一年需處理約1760案。法務局坦言受限中央員額編制人力不足,今(2025)年下半年將從現有員額內調整1名編審改為消保官以提升服務效能,呼籲中央適度增加人力。

接電話、文書作業還有消保爭議協調,辦公室裡每位消保官都忙不停。桃園去年消費爭議案件多達8808件,目前卻只有5位消保官,平均每人一年要處理1760案,另外還有140場稽查和25場宣導活動,讓消保官工作壓力大。

桃園市消保官馮郁琇回應,「除了協商案件之外,我們還有配合機關的一些聯合稽查,消保官的工作不是這麼單一的工作,消保官的工作就是變成全面性的、多元化的。」

桃園市消費者保護室主任彭新澍指出,「實際的工作來講可以是說月月有活動、週週有稽查 、天天有協商,所以消保官的工作非常繁重。」

市府統計,去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達8808件,前3名分別為房屋類709件、車輛類598件、線上遊戲類591件,其中還有不少新興消費爭議。消保官也希望透過案例從源頭預防減少消費爭議,但也需要相當人力。

桃園市法務局長賴彌鼎表示,「方法是就現有的法務局所有在職人員編制內,因為要職等相當嘛,把一個編審的職缺改作消保官。」

法務局坦言人力不足,消保官的確很辛苦,目前消保官法定員額為5人,受限中央員額總量控管已規畫現有員額內調整1名編審改為消保官,預計7、8月過後發布人令,也說到可預見未來消保業務越來越多,呼籲中央適度增加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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