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校屋頂都裝有光電板,但幾乎都是外包給廠商。花蓮東華大學的學生決定自己來,從申請、施工到維護全部由師生包辦,發出的電也供應給學校使用,打造一座專屬於學校的公民電廠。
台灣很多學校屋頂都裝有光電,但都是將屋頂出租給廠商,雖然方便快速,但學校要達成減碳目標時,卻無法將效益計算在內。
慈濟大學通識中心主任江允智表示,「早期因為比較沒有想到這個部分,就想說我們可以把屋頂一次租給業者,減碳效益就不能算在我們的身上,所以對於我們學校要追求2050淨零的時候,這是一個很大的損失。」
對很多有光電系所的學校來說,師生也苦於缺乏實作場域。2024年東華大學光電系師生成立綠電學習合作社,他們的第1座光電場就在校內的員生合作社屋頂,從申請、規劃到施工,以及後續的維運,全部自己包辦。
東華大學光電工程學系副教授白益豪說道,「所以我們透過這樣子的綠電合作社的成立,以及把同學帶到實際的場域,由業師帶著我們大家一起動手去做,真正從沒有到有把它走完一次。」
這座光電場採自發自用,發出的電供給員生消費合作社使用,未來還可以申請綠電憑證。除了學校師生,附近想要裝設光電卻不得其門而入的居民,也成為綠電學習合作社的成員。
花蓮縣綠電學習社區合作社成員李美玲說:「想要做的人就會很害怕說,我們會不會用到不好的,或說遇到不好的廠商,可以透過合作社,然後大家一種共好跟互助的方式,我們真的遇到一些困難或問題的時候,都可以很快的得到解決。」
雖然只是一個5.4kW的小小案場,卻是由大學師生自己發起、建置的起步。
合作社成員希望未來有越來越多屋頂加入,讓自發自用的小案場能在各地開花,落實公民參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