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外歲阿伯酒駕掠著9改 舊年拄出獄隨閣犯

台南一名70歲的阿伯對2001年開始因為食酒騎機車,犯公共危險罪入去予人關,2016年又閣酒駕入去關8個月,2021年了後酒駕閣犯三條公共危險罪予人掠入去關,舊年10月出獄,年底又閣酒駕,法官認定這个阿伯無因為進前入獄學著教示,這改共判刑7個月。(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你車(摩托車)還沒車牌
然後你現在全身都酒味

深夜十點多,老翁騎著沒懸掛車牌的摩托車,滿身酒味被攔下,酒測值0.65,距離他因前兩次酒駕合併入獄服刑出獄相隔不到2個月,事件發生在去年底,但是這已經是老翁第9次酒駕被查獲,也讓法官認定他沒有記取入監服刑的教訓,再判他7個月有期徒刑。

臺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怡孜
(被告)為累犯且歷經數次刑罰執行
卻仍未心生警惕再度觸犯本罪
足見前案徒刑之執行成效不彰
其主觀上具特別惡性
刑罰反應力薄弱應加重其刑

台南地院表示,吳姓被告5年內故意再犯屬於累犯,判7個月有期徒刑,若老翁不上訴,將第四次入監服刑。

台南市歸仁分局副分局長 張俊雄
酒後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本分局也會針對酒駕來加強執法

老翁在2016年因酒駕入監服刑8個月,2021年後又多次因酒駕,到去年10月出獄,已經累計入監服刑三次,法院審理時都坦承犯罪卻一犯再犯,警方表示,只要酒駕就會取締,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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