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姓女大生遭公車撞死後,引發大客車行車安全檢討聲浪,市府宣布大執法專案無期限,就有民眾發文,28日晚間準備要搭公車,但在到站前被警方攔停,原來因為該名公車駕駛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違規橫跨雙車道,警方依法取締開罰。
公車行駛在路上但卻跨越兩車道,後方的機車快要無路可走,警方隨即上前將公車攔下。
公車被警方攔查,想搭車的乘客面面相覷無車可搭,最後只好自己跑到火車站,9月28日有員警在巡邏時發現,這輛280線公車行經台中市北區精武路和雙十路口,變換車道時違規橫跨雙車道,依法攔停開單。
台中市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副所長潘奕憲指出,「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當場予以告發。」
這個月22日,巨業客運撞上正要通過行穿線的2名女大生,造成1死1傷,意外也引發大客車行車安全檢討。
市警局從25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市長盧秀燕更2度親上街頭,了解執法狀況,宣示執法無限期,直到改善行車安全為止。而這樣的執法是否真有成效,民眾也有不同看法。
民眾說道,「加強執行下去,就是還是必須約束到他們公車啦。」、「一陣子、一陣子這樣,之前對自小客車也是呀,風頭過了還是一樣。」
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巡官蔡志杰指出,「主要是針對超速、闖紅燈,還有不停讓行人、任意變換車道等,作為重點取締項目。」
台中市警局統計,從25日到29日台中市2萬班次公車中,取締違規共35件,以闖紅燈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較多,警方也表示,針對停讓行人部分,絕對會加強執法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