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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登艇查27分鐘未發現朱國榮 監委認定執法重大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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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內線交易等案件,去(2023)年棄保潛逃,監察院調查後,認定朱國榮當時躲在船艙逃亡,海巡人員曾經登上遊艇檢查27分鐘,卻沒有仔細查隱蔽的區域就放行,顯然執法有重大疏失,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則表示,海巡當時查了27分鐘,其實算認真,而針對高風險潛逃對象,從檢警到司法院的橫向聯繫要更即時,而非全面高強度安檢。

協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展開逃亡旅程,包含遊艇租賃業者周哲男,一審有7人被判6月到1年2月刑期,如今監委發現,在朱國榮逃亡前夕更曾碰上海巡登檢。

遊艇停靠碼頭,安檢人員登艇,在船舶甲板、儲藏室、船員室等多處都檢查,卻未發現朱國榮就在船艇裡頭,查了27分鐘後放行出港,監委認定海巡署執法有疏失,因此提出糾正。

監委葉宜津指出,「無論他是躲藏在遊艇的哪一個角落,這麼大一個人,檢查那麼久沒有發現,那如果這不是一個人,是一個幾十公斤的毒品,顯然他躲的那個角落可能就不會檢查到,那這個問題就會很大。」

被指控執法有漏洞,海巡署允諾檢討改進,但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也替同仁抱不平,強調安檢的這艘船屬於甲類對象,依法只能柔性檢查,海巡當時查了27分鐘,其實算認真。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跟警方、檢方還有跟法院要做電子的嫁接,讓通報的訊息能夠更即時通暢,像這一次朱國榮提前4個小時報到,如果我們能夠有電子嫁接,就可以啟動防逃的警戒。」

對高風險潛逃對象,管碧玲認為監控要更加強,從檢警到司法院相關機構橫向聯繫,通報也要更即時,並非一昧升高安檢強度,達到零漏接。

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表示,「沒有什麼通報慢的問題,他們是說他們內部傳訊能不能電子化,我們現在就是先用傳真的方式先給他們,那電子嫁接這部分,我們有在研議。」

除了海巡訴求通報能夠更快速,司法院回應已做相關研議,在朱國榮爆出逃亡後也強化防逃機制,在科技監控使用,目前已有明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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