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一審宣判 廠商李義祥負6成責任賠2326萬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發生嚴重碰撞事故,造成49死、200多人受傷,台鐵透過代位求償,先賠償每名罹難者1570萬,再向施工廠商李義祥等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花蓮地院今(21)一審宣判,李義祥等人連帶負6成責任,判賠2326萬6692元,台鐵則須負4成過失責任。
花蓮法院認定,包商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吊卡大貨車故障熄火到事故發生前,都沒有通報或請求救援,與移工華文好操作拖吊導致貨車滑落鐵軌,是主要肇事原因。
法官認為,李義祥等人應連帶負擔6成損害賠償責任,但台鐵未善盡巡查義務,須負4成過失責任,全案可上訴。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