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7警涉偽造出退勤紀錄 前小隊長指示隊員擦擦筆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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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六分局交通分隊傳出,一名蔡姓前小隊長從2022年起長期要求6名隊員以擦擦筆代簽出勤及簽退,事後再以原子筆補上,涉及偽造出勤紀錄。警方表示,已將這名小隊長記過2次並調職,另外6名員警也被記申誡並調職,可能涉及違法的部分也已經移送檢調偵辦。
辦公室裡空蕩蕩,大部分的員警已經出門值勤,台中市六分局交通分隊傳出有員警涉及偽造出退勤紀錄,不少民眾認為執法人員帶頭違法,觀感實在不佳。
民眾認為,「不可以做的事情,偽簽就是知法犯法呀。」、「可能不太適合,以他們身分的話來講,應該可能還是要更謹慎一點。」
警方表示,這名蔡姓前小隊長從2022年開始,要求6名隊員以擦擦筆代簽出勤和簽退,等到他上班後再將代簽的姓名擦掉,再以原子筆補上,製造出退勤正常紀錄。警方表示,已將這名小隊長以及6名員警處分並調職。
台中市六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回應,「蔡員違反勤務紀律部分,已將其記過2次,並改調行政警察職務及調整服務地區,另協助預留出入登記簿空格之6名員警,分別核予申誡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地區。」
警方表示,另外擔任主管的2位前分隊長也因督導不周,分別核予申誡處分;可能涉及違法部分,也移請臺中檢方偵辦。而律師表示,這樣的作法可能也難逃刑事責任。
律師林瓊嘉指出,「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此詐領加班費,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而警方表示,轄區上半年每天約有50件交通事故,是台中市勤務最繁重的單位,除了已經請該分隊小隊長一同輪值,也協請交通大隊儘快派補專責警力,維持服務量能。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