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溪頭教育園區燒金紙敬山神 園方:情節輕微先予告誡

氣溫創新高,溪頭自然教育園區湧現避暑人潮,但昨(3)日上午有民眾目擊,有攤販以敬山神的名義,在步道旁的草叢焚燒金紙,所幸沒有釀成災害。園方表示,依照《森林法》規定,如果有引火行為,可處12到30萬的罰鍰,考量男子的情節輕微,暫時先予以告誡。

人來人往的林間步道,一旁的草叢卻有民眾發現有人在焚燒金紙。男子一面求情甚至下跪,強調自己只是敬神,但民眾還是擔心可能造成山林火警。

民眾說道,「這不能燒金紙吧。」

燒金紙男子回應,「這樣而已,沒有了。」

民眾說:「危險耶。」

燒金紙男子回應,「我剛來、頭一天來,敬個山神而已。」

男子一面求情甚至下跪,強調自己只是敬神,但民眾還是擔心可能造成山林火警。

3日有民眾在溪頭的步道看到有人焚燒金紙,馬上通報園方。園方表示,依照《森林法》規定,如果有引火行為可處12至30萬的罰鍰,考量男子的情節輕微,暫時先予以告誡。

溪頭自然教育園區主任彭嘉文表示,「要看他當時行為是不是有造成延燒,或是有去取附近的枯枝落葉焚燒,而且有造成蔓延。」

彰化市這處兒童公園,則有民眾目擊有2名男童將細長的竹籤埋進遊戲沙坑,怎麼勸也沒用,因此錄影PO網提醒其他家長小心,公所人員連續多日到場清理,沙堆裡還是有找到竹籤。

除了竹籤,裡頭還有垃圾和尖銳的樹枝,彰化市公所表示,除了考量設置警語提醒家長注意,也會加強清理的頻率;而其他家長表示,除了提高警覺,也會提醒孩子盡量避免赤腳,以免受傷。

律師林瓊嘉指出,「雖未造成他人受傷,但足以傷害他人的行為,社會處可以要求父母要加強親職教育,教育孩子建立起安全的概念。」

律師表示,如果造成其他人受傷,家長或監護人就有刑事及民事責任,目前就算沒有人受傷,主管機關還是可請社會處加強家長的親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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