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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娶越籍妻誕男嬰 雖做親子鑑定仍無法報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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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1位林先生和越南籍的阮姓妻子在今(2024)年2月生下1名男嬰,但卻遲遲無法報戶口入籍,原來是妻子和越南籍前夫還有婚姻關係時就懷了林先生的孩子,後來阮小姐離婚來台,但在台越的法律上,嬰兒的生父為越南前夫,就算林先生做了親子鑑定證明是自己的孩子,但還是無法申報戶口。

看著自己的孩子,林先生夫婦雖然喜悅,但心裡卻是憂慮擔心。

原來自己的孩子已經4個月大了,卻還遲遲不能報戶口成為台灣籍。

林先生之妻阮小姐說道,「要打針,我出去都問說有沒有健保卡,沒有報他的戶口都沒辦法打疫苗啊。」

家住南投的林先生和越南籍的阮姓妻子在今年2月生下1名男嬰,但目前都還沒取得台灣籍。

原來是妻子和越南籍前夫還有婚姻關係時就懷了林先生的孩子,後來雖然2人離婚,阮小姐也來台和林先生結婚,但在台越的法律上,嬰兒的生父還是越南籍的前夫。

林先生說明,「我老婆要跟他(前夫)離婚,沒辦法簽字,因為她當時在台灣工作,無法簽字,後來她在我這裡有我的孩子之後,她再回去越南,回去才簽字,這樣的話當然受孕日期對不起來呀。」

林先生後來去做了親子鑑定,證明嬰兒是自己的孩子,但還是無法依法申報戶口。

戶政事務所表示,目前已經替孩子爭取居留權和取得健保卡,保障母嬰的權益。

南投市戶政事務所主任賴雲清表示,「依照法務部和內政部規定,婚生子女否認之訴提起之前,不能用DNA去否認新生兒婚生的推定。」

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戶籍法》規定,阮小姐的前夫或阮小姐本人,必須在越南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確定之後才能以證明文件在台取得國籍和申報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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