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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共18名消防員殉職 立委促修法讓警消組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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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的權益受到外界關注,藍白立委提案修《工會法》讓警消人員也有組工會的權利,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認為,警消人員身分是公務人員,屬性跟一般勞工不同,傾向研擬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會更加合適。

去(2023)年9月,屏東明揚工廠惡火帶走4條消防員生命,從2004到2016年期間殉職的消防員累積就有18位。

消防員出生入死,24小時輪值待命又業務繁雜,屢屢引起社會大眾關注消防員的安全勞動權益,藍白立委也提案修法讓警消人員可依法籌組工會。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說道,「部長放心,組工會的目的不是罷工,我覺得是不是不要用這個理由來阻擋。」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指出,「你們書面報告寫已經把800人可以組成協會下降為400人,可是比起組工會只要30個人就可以成立,這樣子的人數是天差地遠。」

國民兩黨砲火連連,認為現階段消防員額不足又過勞,權益被漠視,許銘春回應,警消人員身分是公務人員屬性跟一般勞工不同,傾向研擬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會更加合適。

但去年10月最終因為屆期不連續遭退回,在兼顧穩定公務體系以及提升警消權益兩大原則下,今年會盡快提出草案。

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行政院跟考試院也在研議研商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以這個為方向,朝擴大還有強化公務人員的協商權跟結社權為目標。」

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中央三級機關協會,例如消防人員協會或特種協會等,並降低成立門檻、擴大參與範圍以及放寬協商事項、增訂課責事項。

但國民黨立委認為《公務人員協會法》無法保障消防員,痛批相關部會以拖待變,應參考各國作法,就算無法一步到位,應盡速修正《工會法》保障消防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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