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轉售亞錦賽票不罰 合議庭:僅1張非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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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票亂象,不只在音樂藝文活動,體育賽事也不時發生。警方去(2023)年底查獲,1名網友加價300元在網路出售亞錦賽門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後,案件經過法院審理,合議庭認定,被告轉賣只有1張,與一般大量購入、加價出售,牟取暴利者不同等理由,日前裁定不罰。
去年底的亞錦賽,大巨蛋火熱開打,開幕的台韓大戰更是未演先轟動,門票瞬間秒殺,也讓黃牛有機可趁,警方短短2天就查獲多人到案。
當初查扣的黃牛票,網路轉售行情最高炒到4600元,但黃牛加價轉售,法院審理後結果兩樣情,有的依《社維法》開罰,有的案件被認定,釣魚執法不罰,現在又多1件,法官裁定不罰。
台北市大同分局偵查隊長陳偉仁表示,「法官有獨立裁量權,並不是每個法官都會有一致的見解,尊重法院的結果。」
案件回到去年底,警方查獲張姓網友把原價8百元門票在臉書用1100元兜售,但合議庭考量被告搶到內野票後才轉賣原票,不能證明購票動機就是轉售圖利,加上轉賣只有1張,與一般大量購入、加價出售,牟取暴利者不同等理由,6日裁定不罰。
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科長張儒民,「只要有加價販售就是黃牛,但是如果他是單純買了沒空去,然後只是加了郵資,那叫手續費或交通費不會被認為是加價販售,也保留這種彈性。」
過去的運動賽事黃牛,只能依《社維法》裁處,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今年實行,目前已接獲2件黃牛案件。
體育署表示,若是民眾讓票要求對方負擔郵寄等手續費用不構成黃牛,不過,就怕有心人高價轉售,用其他名義包裝躲查緝,新法成效如何還有待檢視。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