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研擬加重打詐刑責 詐騙逾千萬最重判10年

國內詐騙氾濫,法務部規劃打詐專法,從特別法提高詐欺刑責,研擬不法集團一行為詐得1000萬以上、造成民眾高額財產損失,或是包含假冒公務員、透過深度偽造等方式行騙,有3人以上共犯詐欺犯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草案已經在行政院審議。

刑警集結、破門攻堅,查獲多名嫌犯涉嫌用「假檢警」身分,從1名文化產業退休的女董事長身上騙走1.8億元,創下治安史上單一個案最高財產損失紀錄。

台北市中山分局偵查隊長袁雲澂指出,「接獲假冒刑警的通知,謊稱她帳戶涉及洗錢,然後要求她交付相關的現金以及帳戶監管。」

不法集團的詐騙行為騙走被害人高額財產,法務部祭出打詐專法,鎖定這類高額詐欺犯罪,只要一行為詐得1000萬、讓民眾損失慘重,研擬提高刑責至3年以上、10年以下。

面對警方盤查,雙手不停顫抖,男子背包裡翻出偽造的地檢署傳票,包含這種詐騙也是這次重罰範圍,將來假冒公務員、利用廣播網路管道散布,或是透過深度偽造等特殊犯罪手段,只要有3人以上共同犯罪,通通規劃重罰。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手法是以深偽、網路或其他方式,我們認為如果共犯人數達到3人以上,更應該再加重。」

不只加重刑責,也提高詐欺犯假釋門檻,更研議第3度犯下詐欺罪入監者未來不得假釋,打詐專法相關草案已經在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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