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勿忘519戒嚴令頒布日 民團倡議設白色恐怖記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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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19日,國民政府在台頒布戒嚴令,在往後43年期間凍結人民集會。新台灣和平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倡議將每年519定為白色恐怖記憶日,讓世世代代認識這一天,避免悲劇重演。
重回年輕時任教的國中,年近80的作家陳列回顧當年,只因對學生提及「反攻大陸不可能」,就在大半夜被幾十人包圍帶走,最終遭逮捕入獄7年。
身為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受難者,陳列11日下午出席活動,表示要與民間團體一同發起將每年5月19日訂為「白色恐怖記憶日」。
陳列說:「個體層面的事情或許我們可以不必計較,事關社會集體的大事卻必須要誠懇的正視、認知、反省,不能遺忘。」
1949年5月19日,國民政府在台頒布戒嚴令,直到1992年修正《刑法》100條與廢除金門地區臨時戒嚴令,前後43年期間,《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如集會結社、言論和出版等自由都被政府凍結。人民遭秘密逮捕、刑求、監禁或槍決,政治受難人數超過20萬人,民間團體認為不能遺忘519這一天。
新台灣和平基金會董事長王美琇表示,「讓我們所有在白色恐怖時期受迫害的前輩們,要給他們1個歷史的交代,絕不能讓他們白白犧牲。」
與會者點亮燭光哀悼,發起團體表示,多數民眾仍把228事件跟白色恐怖混淆,因此將519訂為「白色恐怖記憶日」有多重功能, 除了告慰政治受難者與家屬,也警惕當政者記取教訓,更希望白色恐怖的歷史一代代傳下去,別讓悲劇重演。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