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幣詐騙案11嫌無保釋放 地院多日後更裁全收押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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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檢方偵辦泰達幣詐騙集團,11月下旬在台北、台中逮捕11人後聲押,台南地院裁定無保釋放,後檢方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台南地方法院20日晚間裁定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事隔多日也引發質疑。
檢警進入詐騙基地,把所有相關人、物證全部帶回偵辦,台南檢方11月下旬偵辦泰達幣詐騙案,在台北、台中逮捕11人聲押,但卻被台南地院裁定無保釋放,後續檢方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地院20日晚間裁定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怡孜指出,「依卷內事證,被害人係遭詐騙之情形可能性甚高,又被告等抗辯與卷內事證不符,且都沒有能提供虛擬貨幣之來源、提供出售虛擬貨幣回流狀況之憑證,亦悖於常情。綜上被告等人辯稱,係單純交易虛擬貨幣是不能夠相信的,因而足認被告等人,都有聲請羈押所認之各項罪嫌,均犯罪嫌疑重大。」
被逮捕的11人原本無保釋放,引發外界討論。對此,民眾也認為現今詐騙橫行,這樣的動作太慢了。
民眾表示,「如果都被放出來的話,應該都已經擬好(串供),法官判決可能要三思。」、「(後面11個又被抓回來、會不會覺得還蠻荒唐?)很好笑。」
對此,台南地院也強調,法官捍衛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維護法治、保障人權及自由,依《憲法》及法律超然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也請各界尊重法官對個案的判斷及決定。
另外,對於外界質疑,此案12月1日發回,拖了20天才再開庭,後續也會盡速檢討,改進相關行政流程,在符合法律前提下制訂標準作業程序,減少外界的疑慮。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