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違者可罰150萬元公布姓名

耗時7年的《最低工資法》今(12)日由立法院完成三讀,明定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勞僱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規者最高處15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

攸關勞工權益的《最低工資法》12日在朝野黨團甲級動員上演表決大戰後,終於三讀通過。

由於現行基本工資調整,是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只是行政命令,耗時7年後,終於將行政命令提升為《最低工資法》的法律位階,明定最低工資審議,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同時可參採國家經濟發展狀況等指標。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指出,「《最低工資法》在朝野的共識下通過立法,也讓最低工資的審議程序自命令提升到法律的位階。」

《最低工資法》也明定,由最低工資審議會負責審議,勞動部應該在會議結束後30日內於官網公開會議記錄,除審議會認為有另定實施日期的必要,並且經行政院核定外,自次年1月1日開始實施。勞僱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規者處2到1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加重到開罰150萬元,並公布姓名。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我預期《最低工資法》徒具形式,沒有辦法發揮它實質的功能。」

時力立委陳椒華認為,「這不過是執政黨為了挽救選情,才終於趕在這個會期的尾聲通過。」

在野黨不滿修法的結果,勞團也批評,CPI年增率只是「應參採」,參採就是僅供參考,最後一樣是由審議會共識決處理,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認為,「用參採的方式,你直接就應該去算出來要調多少,這樣的一個機制必須要去建立出來,結果沒有看到這樣的機制,寫的那些都是模糊的東西,對我們來講,就是換湯不換藥。」

工商協進會副秘書長邱一徹也指出,「希望這個研究小組能夠真正落實幕僚的工作,我們當然希望就是說,小組裡面的成員不要只是專家學者。」

不過,工商界則肯定法制化,讓審議的機制透明,也希望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的研究小組,將業界建議,納入參考。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