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私設鐵門 8層以上大樓須公安檢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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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住家為了安全會加裝防盜鐵門,但高雄城中城大火後,中央現在有了新規定,只要是1981年後,8樓以上16樓以下的社區大樓都必須辦理公安檢查申報,禁止私設鐵門。而安全梯迴轉半徑,也不能跟鐵門重疊,違者罰款最高30萬元。
社區住家常見的鐵門會加裝,通常是為了防盜多一層保護,但現在如果公安檢查有消防安全疑慮的話,就必須要拆除,引發民怨。
社區住戶表示,「多一道關卡多一道好,萬一你只有一個門比較好打開,你外面還有一層可以看得到,你說逃生,只要樓梯不要放東西就可以了啊。」
2021年高雄城中城大火後,中央今年公告必須辦理公安檢查申報,只要1981年後,8樓以上16樓以下的社區大樓,開向樓梯平台門扇的迴轉半徑,不得與安全梯或樓梯寬度迴轉半徑相交,違者最高處3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另外,樓梯間放置私人物品也得通通得撤除,申報頻率是每3年1次。
營建署建管組組長高文婷指出,「當你的鐵門打開的時候,直接在樓梯間的梯級旁邊的,像樓梯裡頭那種雙拼的,直接出來就是梯級那種可能影響比較大,會被要求改善,但是在走廊住戶鐵門,是沒有關係的。」
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在進行安檢的時候,通常會先通知住戶的社區的管委會,管委會就會個別通知住戶,所以很多住戶就會在消防安檢期間先把鞋櫃收進到室內,等到消防安檢通過經過之後再把鞋櫃拿到室外來,這樣好像就有點變成流於形式。」
營建署強調,檢查申報的主要目的,是在確保民眾進到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關鍵在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才是檢查的重點,而走廊並不在住宅類建築物的公安檢查項目內。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