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埔有民眾出門的時,有關窗仔門,共狗留佇厝裡,厝頭家煞敲電話予厝跤,講狗仔對露臺摔落來,落尾送病院猶是救無轉來。新北動保處則認定是過失傷害造成動物死亡,違反動物保護法,對主人罰1萬5千箍。(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跟主人熱情互動,花貴賓「哇貴」精力充沛,東奔客廳、西跑廚房,四處蹦蹦跳跳,不過,只要沒有人在家,飼主的心肝寶貝,就得待在柵欄內。
飼主吳小姐﹔正常上下班去帶個寵物在身邊,一方面就是會影響到工作;另一方面,寵物獨自在家的時間,大概6-8小時。
畢竟出門工作,一離開就是大半天,毛小孩獨留家中,養在18樓高樓層,除了門窗上鎖外,寵物攝影機監控,也多一分安心,因為現在有狗狗,獨自留在家,驚傳墜樓意外。
新北市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接獲民眾通報家犬受困欄杆外需要救援,10分鐘後民眾再次來電,表示犬隻已經墜樓死亡,因為過失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可處3千元以上 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事發在新北市三重,飼主家住公寓6樓,聲稱門窗有關好,出門後突然收噩耗,房東來電說,狗狗從陽台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不僅要面對喪犬之痛,更遭新北動保處,開罰1萬5000元罰鍰。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調查部門主任曾譯瑩提醒﹔防護措施要做好,比如說你的圍欄可以只單獨隔,狗狗會靠近落地窗的地方、或者是大門的地方,那這樣牠還是有辦法,在家裡其他的空間自由活動。
攤開動保護法,明定飼主的保護義務,只要故意或過失導致動物受傷或死亡,都會有罰則,只是,飼主可能外出工作,常有急事出門,把寵物留家裡,動保團體也建議,加裝安全鎖,或暫時關圍欄內,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