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契牧師性騷擾遭判刑 宗教權勢猥褻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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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運動延燒一個多月,宗教界也有人勇敢發聲。有一名台大畢業生發文揭露,在學時遭校園團契中的資深牧師性騷擾長達一年半。自己提告後,加害人依《刑法》第228條被定罪,是全台第一個宗教權勢猥褻的司法判決。宗教團體代表站出來,呼籲各界關注宗教系統中的案例。
樂活國家祈禱早餐會牧師林信雄說,「教會的個案非常特別,整個壓抑性特別地強烈,這種以大局為重的帽子會影響到被害人跟家族,甚至會被逐出教會、離開這個宗教。」
牧師點出,宗教團體相對封閉,其中的權力關係也相當複雜,更常以維護團體名譽為由,忽視或消極處理性平事件,讓受害人求助無門。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在宗教場域內,這些加害人因為自身在教會裡面的職務或地位,而利用信任關係來達到這樣的狀況或是目的,這些人加害者可能是被害者所尊敬、信任的人,他們認為是一個神聖的代表,這樣的狀況之下,讓他們造成了許多混亂,甚至是更多的恐懼。」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指出,「今後我們也能夠加以重視宗教中,有關性別平權的相關立法。」
學者認為若有望推動《宗教基本法》,應由法制面建構宗教內部的性暴力防治、求救與調查處理機制。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