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兒少性剝削50萬交保 炎亞綸:努力捍衛清白
陳立峰 郭俊麟 王柔婷 陳顯坤 沙燕琪 吳其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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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藝人炎亞綸遭到網紅耀樂指控,在他未成年、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私密畫面。士林地檢署昨(3)日指揮市警局婦幼隊蒐證,並通知炎亞綸到案說明。晚間開偵查庭後,以炎亞綸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3日晚間9點半,藝人炎亞綸在士林地檢署接受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他步出地檢署後表示,會配合司法調查。
藝人炎亞綸說:「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全力配合司法的調查,有一些事情我也會努力地捍衛我自己的清白。」
炎亞綸3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到婦幼隊接受訊問。警方偵訊2小時後,將炎帶往工作室搜索,下午再搜索士林的2處住居所,查扣他的電腦、手機、以及雲端下載的大量影音資料。
警方強調,全案由檢察官指揮偵辦,製作筆錄也是為了瞭解被害人報案時提及的犯罪事證。
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偵防組長蘇文紹表示,「我們針對被害人所供稱的一些加害人的犯罪事證,來進行後續的了解。至於罪名的部分,我們請示檢察官之後才能夠確認,來做後續的移送。」
全案是炎亞綸在網紅耀樂16歲時與他交往,涉嫌違反對方意願發生性行為,也涉嫌在對方拒絕之後,仍然拍攝私密影像並造成影片外流。耀樂已在6月下旬報案,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士林地檢署在3日晚間開偵查庭後,以炎亞綸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