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曾就讀某公立高中的女大生,日前指控17歲時被學校男老師索取裸照,事件曝光後,校方昨(2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將這名男老師停聘6個月,接受性平調查程序。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這名老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教育局與校方應該主動擴大調查。
任教於台中某公立高中的蕭姓男老師被指控,多年前曾利用學生的信任與仰慕,與一名17歲女學生發展師生戀,進而向對方索取裸照。
校方2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蕭姓老師停聘6個月,被害人則是希望盡快完成性平調查。
受害女學生說:「希望性平會可做出讓他停聘決議的處分,如果確認違反相關《教師法》的話,應該可以停聘1至4年左右。」
被害人表示,她已經於2020年從該校畢業,但這幾年身心承受很大壓力,呼籲曾被蕭姓老師性騷擾過的學生勇於站出來。
校方表示,這名老師在事件曝光後就請假,除了已經外聘3名委員組成性平會,學生如果遇到類似事件,校方也會加速通報和申訴程序。
校方代表指出,「可以告知學校任何一個人員,我們一旦知悉之後,就會在24小時之內進行相關的社政通報跟行政通報。」
人本基金會認為,這個事件已經明確違反教師專業倫理,雖然暫時沒有其他受害者,但教育局和校方都應該啟動全面性調查。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認為,「可能也有潛在的受害者,所以務必將擴大調查成為我們性平事件的基本SOP流程。」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郭明洲表示,「學校為了避免該名老師與學生有接觸的機會,學校教評會已經依照《教師法》第22條規定,給予最重暫時停聘6個月的處分。」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除了持續緊盯校方調查進度,盡速釐清真相,確認有違法行為就會嚴辨。如果因為調查必要,教評會可依法再延長停聘,釐清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