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設養雞場與屠宰場 居民赴縣府陳情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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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吉安鄉仁安村最近因設養雞場跟屠宰場,引起附近村民反彈,質疑根據縣府畜牧條例,規定這類畜牧場不可以蓋在距離住宅300公尺內的地方,為何此案還會通過,村民今(8)日前往縣府抗議。
拉起抗議標語,上百位吉安鄉仁安村民在縣府門口表達不滿,為何屠宰場和養雞場設置前都沒有人知道,且場址竟然蓋在住家附近,這和縣府畜牧條例規定的300公尺內禁設養殖場似乎有很大落差。
反開心農場自救會會長林薛華表示,「居民都不曉得,它們施工人員多了才知道,工程告示牌才出現,原來這裡要蓋養雞場。」
仁安村民眾裘先生指出,「一個有高汙染的產業要排放廢水,它連個排水溝都沒有。」
縣府農業處表示,此場是在2018年到2020年畜牧條例制定前就提出申請,面積約1500坪,容許飼養8000隻雞外,另還有屠宰場。
今(2023)年3月業者有召開說明會,對民眾的陳情會依規定來審議辦理。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淑雯提到,「因為屠宰比較是中央在管,但是養雞畜牧它的申請過程是由縣政府這邊來發的登記許可證,目前在規定上都是依照規定來辦理,都是合法的。」
村民強調,3月份的說明會其實都是養殖業者,根本稀釋了在地聲音,因此要求由縣府召開說明會,避免球員兼裁判,並轉向到縣議會陳情。
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表示,「我們希望說縣政府,能夠秉持依法公正的行事,如何能夠讓他跟當地的鄉親能夠充分的溝通,這個是最重要的。」
縣府強調,屠宰設施管理單位雖是防檢局,但也會要求環保局加以稽查,村民則是強調,如果沒有得到正面回應,不排除北上監察院抗議,並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陳祖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