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軌放瓦斯桶害自強號撞上 居無定所男子涉嫌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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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台鐵自強號272車次行經苗栗竹南段,撞擊瓦斯鋼瓶,造成車體受損停駛。鐵路警察今(19)日逮捕嫌犯,他犯案後還到新竹一家娃娃機店變裝,被監視器全程拍下。法院已裁定收押,警方要再追查犯案動機。
監視器拍下,陳姓男子騎著腳踏車,後座黑色塑膠袋內,疑似裝著瓦斯鋼瓶,犯案後還到新竹一家娃娃機店變裝。本月2日台鐵自強號行駛在苗栗竹南到新竹香山間,撞擊到瓦斯鋼瓶造成緊急停駛,鐵路警察台中分局17日拘捕疑似置放瓦斯鋼瓶的46歲陳姓犯嫌,並查扣腳踏車、變裝衣褲等證物。
鐵路警察台中分局偵查隊長吳坤霖指示,「整個過程因為事證相當明確,我們實地探訪跟現場監視器調閱,應該是在鐵路軌道旁邊附近的民家或是宮廟,隨手取得的。」
台鐵272次自強號當時撞擊鋼瓶後,車廂水管破裂,影響7列班次、840名旅客,所幸沒有釀成列車出軌。警方調閱竹南、新竹一帶監視器發現,46歲陳男涉嫌重大,據了解他居無定所,平常以打零工維生,最後在新竹市工地被警方逮捕。
苗栗地檢署訊後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有逃亡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裁定獲准。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偉誠表示,「陳男涉犯刑法第183條第3項第1項,破壞現有人所在火車未遂罪嫌,有逃亡之虞,且所犯罪名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向台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檢警表示,陳男對案情關鍵皆閃爍其詞,目前將盡速釐清犯案動機等細節,也呼籲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