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少年遭雇主拘禁凌虐 監委促檢討兒少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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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羅姓少年與林姓男子在2020年因為做鐵工遭雇主拘禁、殘忍不人道對待,監察委員調查後,促請行政院督導各部會重視兒少職場安全。林姓男子隨後因飢餓難耐,逃出拘禁處所到超商偷竊,遭法院判決竊盜罪有罪確定,也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
2020年來自彰化的羅姓少年與剛成年的林姓男子,原本到桃園從事鐵工,因為疫情沒有工作期間遭到雇主拘禁在住處,並且以BB彈射擊、餵食毒品等不人道虐待,猶如台版柬埔寨翻版。
案發後2名雇主被以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2年及9年定讞。不過監察委員調查後認為案件後續處理不完整,需要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但是都沒有取得非常有利的政策面或法律面上的推動,所以讓少年更容易,特別這些經濟弱勢少年提早進入就業市場,會淪為人口販運的高危險群。」
監委要求行政院應該督同相關部會研議,防範兒少遭經濟剝削與強迫勞動之機制。此外,也該思考仿照北歐國家建置兒童之家。
另外此案受害的林姓男子,因為拘禁後逃出飢餓難耐到超商偷取食物吃,被以竊盜罪判決有罪確定,不符合比例原則。
監察委員高涌誠說:「他是被害人,是逼不得已才去偷東西,餓到沒辦法才去偷東西吃。我們的《刑法》竟然是冷冰冰的對待林男。」
針對審理法院沒有考慮林姓男子是人口販運被害人等情形,監委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另外人口販運被害人也應該及時接受法律協助,落實被害人參與訴訟程序機制,維護兒少表意權。
徐珮華/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