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違法臨檢.大外割押人 教師提出2百萬國賠

音樂老師詹慧玲,佇桃園予一个姓葉的警察閘落來,這个老師因為質疑警方閘人的合法性,講一句真飯桶,就去予警員摔跋倒、壓制佇塗跤,閣tshua7轉去警察局押9點鐘。落尾,這个警察予人依照妨害自由罪判刑6個月,放棄上訴,全案確定。這个老師今仔日也去中壢警察分局,提出200萬國賠,希望各界重視警察職權有時傷超過的問題。

民眾到場聲援,在律師陪同下,音樂老師詹慧玲,在民事追訴期2年期滿前,21號來到中壢警分局,遞交國賠請求書,向警方請求200萬元國賠金,希望彌補快2年前,發生在她身上的違法攔查案,造成的身心及生活的影響。

請求國賠當事人 詹慧玲:「他背後是一個警政體系墮落的問題,是從上到下,對於警察職權過度擴權,甚至不理解自己工作範圍的,一個嚴重的錯誤。」

詹慧玲是在前年4月,走在路上,被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進行攔查,詹慧玲因為質疑攔查的合法性,說了一句「很蠢」,反被大外割壓制、扣留9小時。案發後,葉姓員警一度不起訴,經詹慧玲聲請再議,員警被依妨害自由罪,判刑6個月,放棄上訴下,全案定讞,員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代替服刑。

委任律師 陳孟秀:「我們所期待,依法行政的警察有人說話了嗎?每一個人都漠視了這件事情在發生,而他們難道不是這件案子裡面的共犯嗎?」

對此,警方回應,已經將這起執法瑕疵個案,列為案例教材,依照新修正的相關規定,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務求認事用法謹慎周延。詹慧玲則認為,這個國賠請求,就是警方表達歉意的機會,如果他們誠心認為有錯,也應該公開向她,以及曾經遭違法攔查的民眾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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