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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票券實施實名制?史哲:擬修法處罰加價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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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遏止黃牛票,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建議實施藝文票券「實名制」提案,對此,文化部長史哲表示,文化部將朝向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方向,併以行政罰及刑罰方式,對加價轉售及大量掃票行為,予以處罰。

想買熱門演唱會門票,民眾怎麼搶就是搶不到,雖然有些主辦單位會祭出回答問題等關卡來辨別真假歌迷,但仍傳出有黃牛用搶票機器人大肆搶票,且喊價還越來越離譜。

有民眾說:「(接受加價 )不會超過1.5倍,為了喜歡的歌星買(黃牛票)當然值得。」

也有民眾認為,「我是有聽說過可能一張票多到3萬塊,這可能就比較沒辦法接受。」

現在就有民眾在「公民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推動藝文表演票券「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實名制,避免票券被黃牛不當轉賣。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實名制當然是一個解決的方案之一,不過我們也要考慮到舉辦演唱會

(主辦方)他們自己在行政成本,跟作業流程上的負擔,我們參考國外的案例,基本上會比較希望說,比較明確的修法的罰則,來抑制它不正常的這樣子的一個交換。」

事實上對於黃牛高價兜售藝文表演票券,《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就有規定,若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之行為,可拘留3日以下或處1萬8000元罰鍰律師表示,黃牛高價兜售的處罰,在警察機關做調查後,確實可移送到地方法院簡易庭,但由於認定不易,且加價1至2成都會被認為屬於合理的成本不算獲利行為,因此真正被處罰的案例非常稀少。

律師趙澤維說道,「警察機關必須確認,這個銷售行為已經完成了,也就是說他已經收到錢了,票也交付出去了,而且他還必須證明說,這個銷售的這個民眾,他其實是一開始取得這個票券,就是為了要拿來轉售的。」

文化部表示,近3個月政院已召開4次跨部會協商會議,經參考澳洲、日本立法實例後,研議修訂文創法,明定票券轉售合理成本,若轉售獲取高額不法利益,將面臨數十倍罰鍰,甚至刑罰,也會參考日本及其他國家建立開放交換平台等,來有效制止黃牛猖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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