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九合一大選就職在即,苗栗地檢署日前偵結首宗現金賄選案,今(20)日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等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陣營批評,苗栗地檢署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後續將向監察院檢舉。
苗栗地檢署14日對大選期間首件現金賄選案提起公訴,範圍涉及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及村長、鄉民代表等選舉。由於涉嫌買票的陳姓男子,為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的大湖鄉聯合競總主委,檢方20日決定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說明,「提起的最主要理由,是因為目前多數的法院見解都認為,候選人本人親屬、競選團隊等等所為的賄選行為,效力都會及於當選人,所以本署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這波當選無效之訴對象,還包括傅姓大湖村長當選人、謝姓及林姓大湖鄉鄉民代表當選人。檢方強調,多數法院見解都認為,當選人如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的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都可屬於當選人的共同賄選行為,因此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競選總部則批評,苗栗地檢署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
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言人陳怡樺認為,「陳姓男子在筆錄中,已經十分明確的表示並沒有幫鍾東錦買票,沒想到檢察官竟不予採信,更未秉持無罪推論(定)之原則,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的結果。」
鍾東錦陣營強調,陳姓男子與鍾東錦並無往來,只掛名聯合競總主委,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接下來將蒐集地檢署濫權,與為特定政黨服務的證據,向監察院檢舉。競選總部也表示,鍾東錦25日一樣會依法宣誓就職。